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男童玩滑板被撞身亡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4个问题男童玩滑板被撞身亡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鲁迅说过,我从来不惮以最坏恶意来揣测中国人。
为什么我们生活中更多出现的向弱者挥刀。
主要原因是因为只有弱者才会挥刀想更弱者。
我们的传统教育就是把国人培养成巨婴,也就是身体上的成人,思想的上婴儿,就是弱者。
如果你害怕权贵,害怕权威,害怕强者,恐惧死亡,就说明你已经被成功培养成巨婴了。
所以你会对强者感恩戴德,会寻找青天大老爷,会依赖父母官。
这样的民族,只会对更弱者才有下手的胆量。
真正的强者,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只有自己强大了才会体会到他人的痛苦。
强者当然也很厉害,会不畏***,所谓的菩萨心肠,霹雳手段。
弱者是霹雳心肠,菩萨手段,只会对别人示好,其实内心都很阴暗。一旦有机会就会暴露邪恶。
千万不要说坏人变老了,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坏人,会不会有恶释放的机会。
我觉得真正可怕的,不是老人学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据澎湃新闻报道,5月22日,有人反映在成都某露天广场,一位跳舞大妈,看到玩滑板车的男童靠近,主动上前伸脚将男童车辆绊倒,致其面部着地多处擦伤,并附有一段视频。
看完之后,我真是无比愤怒,孩子究竟跟你有何深仇大恨你要出此“毒”招?你就没有孙子孙女吗?即便孩子有错用得着这样“教育”吗!
这位大妈为何如此“疯狂”?
据同在一个广场的市民介绍,因为小孩在这里玩滑板车打扰了这位大妈跳广场舞,所以才“略施”惩戒——这是略施吗?这是故意伤害!接到市民反映后,广场所属街道办已经联合派出所对此展开调查。
“绊倒”事件的几点反思
1.轮滑车或者叫滑板车,是现在很多小朋友非常喜爱的玩具之一。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平衡车、轮滑车、滑板车不得在公共道路上行驶,可以在封闭区域或非开放道路使用。因此很多家长带着小孩都选择了在广场这样一个公共区域来玩耍。
而广场又是有不少老人活动的公共区域,作为家长应该教育小朋友在使用时要控制速度,更不要在广场舞人群中任意穿梭。
2.作为广场舞大妈们也应该懂得分寸,广场是大家共同使用的地方,不是任何人的私人领地。小朋友们即便冲撞或打扰了舞蹈练习,也应该与其家长沟通。随意“绊倒”滑板车,这是鲁莽的冲动行为,更是违法的!
我们一直教育小朋友要尊老爱幼,可是屡屡发生倚老卖老甚至为老不尊的社会事件,真的让人心寒——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肃处理这些“坏”老人,还孩子一个公道!
我50多岁了,但我很讨厌那些倚老卖老的老人。
我认为:
1、这个大妈纯粹是缺德带冒烟。
按着常识理解这个岁数的人应该是慈眉善目,招人待见的,可生活中许多老人不自重,他们认为,到了他们这个年龄,也退休了,好像谁也管不了他们了,他们的所作所为就可以凌驾于道德之上。看到年轻可爱的孩子,不是善待,而是恶意。对自己的孙子孙女百般呵护,对别人家的孩子视如草芥,真是面目可憎,令人生厌。
2、这个大妈纯粹是心理变态。
这个大妈的做法具有代表性。我们老家就有一个60多岁的老人,瞅着别家孩子就涨气,总在暗地里下黑手。有一次对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使绊儿,把孩子的牙都磕掉了,好在这家大人厉害,给他打了个屁滚尿流,他跪地求饶,好多孩子开始揭发他的罪行,真相才大白于众。问其原因,他说就是瞅着孩子们高兴心里不舒服,你说这不是变态是什么?
3、倚老卖老,自以为自己年纪大了,道德法律对他们没有办法。
好多老人觉得自己老了,年龄大了,就成了有威信有威望的人了,动不动就说,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粮食还多,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等等。其实,年龄是唯一不需要努力自然达到的东西,是最不值钱的东西。老,就是丑、没用、偏执、顽固的代名词,可恶可恨。
他们认为,我都这个年纪了,道德能奈我何?法律能奈我何?既然没有成本,没有损失,他们就可以胆大妄为了。
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一定要按着法律规定,给予从严从重从快处理,除了拘役,还要罚款,让她及家人尝尝苦头,付出代价,才能让她自己长记性,也才能让别人受教育,这叫“杀猴给猴看”!
最后讲一个明朝的小故事。
朱高煦是明仁宗朱高炽的弟弟,他是被明宣宗朱瞻基活活烤死的,朱瞻基是朱高煦的侄子。
为什么呢?
就是因为朱高煦给朱瞻基下绊儿,把朱瞻基绊了一个大跟头。朱瞻基大怒,命人用300斤重的铜缸,把朱高煦扣住,又在铜缸周围点燃木炭,把朱高煦活活烤死在铜缸内。
这就是给别人下绊的下场。
让下绊的老大妈看看,借此学学历史,长长见识,以后不要干那些损人不利己的缺德变态的坏事!
真的是坏人变老了。从视频看玩滑板的小孩蛮可爱,是人都不忍心去故意加以伤害,可是,就有这样的老人,却故意用伸出自已的狗脚,导致小孩滑车翻倒,小孩面部朝下重重地摔跌倒地。幸亏小孩带着口罩(可见其家长是有公共意识的),否则一定伤害不轻。这个老妇人作恶后没事人样的一旁故作不知,令人不齿!
增强公共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主义几大责任。
日前发生在武汉的一起交通事故,似乎并不太能引起大家维护交通安全的意识。小男孩骑滑板车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本身已经涉及到安全问题,先不说滑板车让不让上马路,单就小男孩监护人没有监管好小男孩的行为,已经危机到了交通安全了。
每年发生在我国的交通事故死亡率是远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驾驶人员驾驶技术层次不齐,道路情况复杂,人群密度大,抛开这些外在的原因,我们进行事故分析得知,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大概率的原因是路上司乘人员和行人的交通意识淡薄,侥幸心理导致的。
治理公共交通安全,除了提高驾驶人员的驾驶技术,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行车教育,不能被人忽视的是制造事故的另一方弱势群体——非机动车和行人,虽然法律上规定他们为弱势群体,但并不是说对他们在马路上的违法行为置之不理,相反,作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更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各自把事故的苗头降低到源头,从根本上进行有效治理。
武汉小男孩骑滑板车上马路的行为,不能一味地追究电车司机的责任,而是要追究监护人的教育缺失和监管教育责任,同事,学校日常安全教育也应该上升一个层次,当今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年年递增,势必会增加安通事故的概率,那么除了司乘人员交通安全教育,行车教育,行人同样要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儿童玩滑板虽然有很多的好处,但是坏处也有不少,所以建议儿童尽量减少玩滑板的频率。儿童的危险意识还比较差,所以在玩滑板的时候父母要注意为孩子做好保护措施,带好护具并且在孩子玩的时候要密切注视。在大人陪护的情况下玩哦
谢邀,我来回答下我的>见解/p>
大妈跳广场舞***扰,脚绊孩子,怎么看?
5月22号的一段四川成都70岁大妈伸脚绊倒孩子,致使孩子的脸着地的视频,传遍网络,显然很多人对大妈的做法,嗤之以鼻,并有各种言论职责。
大妈一把年纪,如果她真的故意行为,真该数叨数叨。广场首先是公共的场所,大人小孩都有享受这种场所的权利。孩子终究是孩子,快乐地成长是每个家长愿意看到的景象。所以,在广场上尽兴地玩,不管不顾是常事,大人终究应该让着他们。因为他们还没有很多自律的行为。
大妈们锻炼身体,可以避开高峰期,避开晚上,人多的地方,你们的锻炼的时间是可以重新安排的。
70岁也是一大把年纪,如果不小心被孩子们冲倒,后果不敢想象,责任可能就是孩子的事。老人也得着重保护好自己,避免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说实在的,广场应该划分出,某些区域,那片跳曳步舞,那片,水兵舞,那片孩子们滑冰,那片孩子们玩。就我们榆次骆驼广场来说,其实下意识已经形成区域式的活动范围。但不能绝对保证孩子们不去每个区域,他们也喜欢热闹,他们也喜欢表现,所以,在任何一个区域或多或少都有他们的影子。有时父母带他们去人少的地方,有的孩子就不愿去。
基于孩子的本性,你不能说孩子不对,但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我认为更应该监管孩子的行为,他不懂事,你懂事,有时跳舞,确实看不见他们突然跑来,在众人的腿中乱串,一不小心踢到他,你说,纠纷来了,问题来了,责任来了。
不值得广场舞发生的纠纷上升到司法程序,劳民伤财的。
所以,就这件事情,我认为双方都有责任。我看到后续报道说大妈令子女向孩子道歉。既然已成事实,孩子的脸杵到地上,大妈的子女带孩子去医院看看,事情说开来,也替母亲和孩子道过歉,此时也就罢吧。不必大力渲染,得饶人处且饶人,不管你认为性质是否恶劣,终究无需走向法院。
你觉得呢?
这个新闻我在抖音上看到了,估计这个大妈是要🔥了,真的是应了那句话: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尊老爱幼是一种美德,但是不能倚老卖老,想问下大妈,你家没孩子吗?你怎么忍心出得了脚,而且广场是供大家娱乐休闲的,不是某个特定团体的。有问题可以商量,而不是简单粗暴,在尊敬老人的同时也要爱护孩子!
视频加载中...应该各负其责,家长沒有起到监护责任,明知孩子在广场舞队列中穿行有碰撞危险,不制止。应负百分之五十责任。大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小孩飞车虽影响了她跳舞锻炼,她不应该故意伸脚拌小孩,滑板车速度很快,惯性很大,做为成年人不考虑后果,泄自已的私愤,致小孩二级伤残,跳舞大妈肯定要为自已的行为负责,担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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