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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女子为了渣男从高楼一跃而下坠楼身亡,值得吗高楼撒钱违法吗重庆跳楼砸死两人男子遗体无人认领,律师:难向家属索赔, 你怎么看

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高楼撒10万元后跳楼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高楼撒10万元后跳楼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高楼撒10万元后跳楼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高楼撒10万元后跳楼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海口一女子为了渣男从高楼一跃而下坠楼身亡,值得吗

太不值得,没有谁可以让你付出生命,只有孩子和父母遇到危险我们可以献出生命,不能为一个根本不值得的男人毁了自己,父母含辛茹苦的养大我们,只希望我们健康、平安、幸福,问问自己内心做这事是不是对的起父母?还有谁会关心我们这些?只有最爱我们的父母。这件事最伤心最心痛也是他们。

任何一位生命的逝去都是一件令人痛惜的事情,而且往往会在亲友及社会中留下深刻的伤痛。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女子的表现让人深感惋惜。为了渣男而采取极端行动显然是不值得的,因为这不仅未能解决问题,反而毁掉了一条生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逆的损失。我们应该反思社会环境下的情感压力和人际关系的困境,提倡全社会的心理健康和积极应对危机的能力,尽可能地预防和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海口一女子为了渣男从高楼一跃而下坠楼身亡,值得吗高楼撒钱违法吗重庆跳楼砸死两人男子遗体无人认领,律师:难向家属索赔, 你怎么看 天窗(129266)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一点都不值得,为什么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要死也是渣男死[捂脸]大概还是自己的心理承受力比较差,为什么不换个角度想问题,既然发现此男出轨,说明他不是良人,就应该及时止损。也许你会难过一阵子,觉得青春喂了狗,或者觉得自己付出那么多得到的却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时间是良药,总会走出去的。

愿天下每个好男人好女人都能碰到对的人,幸福一生。

重庆跳楼砸死两人男子遗体无人认领,律师:难向家属索赔, 你怎么看

1、这问题可以看出律师非常专业。人死不能复生,再多的钱,也补偿不了两条人命,但律师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钱,钱,钱,钱,……甚至还有诉讼代理费。

2、本案,本应深究社会深层矛盾,看看跳楼都跳楼的原因,以及如何避免跳楼,如何避免伤及无辜。这才是正道。

但人死了,本来已不想在人世,讨厌人生,甚至还可能是债台高筑,无法活了,才***的,然而,依然还有打着公平正义旗号者第一时间打跳楼者的财产主意。

索赔,就可以阻止***者跳楼了?索赔,就可以阻止无辜者被连累了?掉进钱眼坑了吧?

来来来,律师同志,你请站好,我跳下去砸死你,然后我让你到阴间索赔去。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昨天看到这件事情的后续报道,两位无辜被砸死的女孩,一个十七岁,一个十五岁,都是青春靓丽的大好年华,尚未真正享受人生便遭此横祸令人倍感惋惜。而其中一个女孩张某的故事更是令人揪心,原来张某是家中失独后父母又生的孩子,没想到张某的父母还要再经历一次丧女之痛。

那么,现在跳楼男子的家属无人前来认领遗体,两位受害者的家属又该向谁索赔呢?

根据通报可以看出,跳楼男子李某31岁,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在有人流经过的地方跳楼***,并不属于意外坠楼,应该属于间接故意杀人,或者过失致人死亡。

不过,由于跳楼男子已经死亡,他本人也就谈不上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了,接下来,受害者家属可以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而具体赔偿金额应该在男子的遗产范围内。如果有人继承男子遗产,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是,现在男子的遗体都没有人认领,更不要提可能也没多少的遗产了,那么受害者家属想要获得赔偿的概率就变得微乎其微了。

如果参考以往案例,貌似也很难找到解决办法。

2013年,汕头男子跳楼砸死路人,其赔偿死者家属27万元后获得对方谅解,最终被判刑三年半。(该案例中跳楼男子没有死亡,所以他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为了减轻处罚,男子积极向死者家属做了赔偿。)

2019年,四川眉山男子跳楼***砸死祖孙俩,法院最终判赔150余万,承担赔偿的是跳楼男子的父母。(该案例中跳楼男子最终也死亡了,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父母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回到问题上,跳楼男子死亡,其家属连面都不露,更不可能主动站出来承担赔偿责任了。而从法律上讲,男子的家属对此并无直接或间接责任,即便找到他们,两位受害者家属也很难向其追责。

唉!只是可怜了两位花样年华的女孩,望家属节哀顺变。

跳楼的男子自然是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他已经死亡,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如果他留有遗产,继承其遗产的人应该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类似的案例里,2019年6月,四川眉山一个男子跳楼同样砸死了在楼下散步的祖孙两人,最终跳楼男子的亲属向祖孙俩的亲属赔偿150万元。跳楼者在自己寻死的同时,造成他人死亡,自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目前的情况看是跳楼男子的家属尚未去认领尸体,恐怕家属考虑的还是怕将来面临的民事索赔问题。正如题目中所说的,恐怕死者家属索赔困难重重。家属既然不认领,那也就意味着基本上不会接收什么遗产,死者家属也很难索赔了。



整个事件中最让人唏嘘的是两个艺考的高中女生,完全是飞来横祸。也许寻死的人自己选择结束生命,别人无可厚非。可如果因此给其他人造成伤害,就有些不负责任了。

两个花季女孩,一个17岁,一个15岁,好好的走在路上,就突然被从天上掉下来的装着一百多斤甚至还可能是二百多斤的垃圾袋子砸倒在 ,莫名其妙地就送了命!

这世界上最让人不能预料、最让人无法防备的死法,也不过如此吧?

其中一个孩子还是失独家庭好不容易再生出来的!

人家父母平时是怎么把这个孩子捧在手心里的,千叮咛万嘱咐,要小心,过马路好好看车,不能走夜路,不能和人发生争执,可是,怎么也想不到应该嘱咐一下不能从高楼下面走啊!

跳楼的垃圾,你活得不爽,活得不耐烦,要死,没人拦你,可是人家两个女孩和你有什么仇什么冤,人家还没上高中没上大学呢,大好的人生刚刚开始,满满的理想和对未来满满的向往,你就那么看到人家走过来,就照着人家砸下去。

不要告诉我他不是故意的,在我看来他就是故意的!就是故意找垫背的!

家属不认尸。说明这个人,是缺爱的,连家人都不在乎他,所以他该死,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是多余的。

如果他不祸害这俩女孩,或许会博得一些同情,一些唏嘘,一些叹息,可是,他连最后的善终都不要,一定要下到万劫不复的地狱。

老天会成全他。

他的遗产,要拿来给两个女孩的家人赔偿。这与他的家人露不露面没有关系。

但是从他活到这个窝囊样子,估计名下也没有什么财产,我对这俩孩子家人的后期索赔,不乐观。

除非,他属于无行为能力人。那么,他的监护人有责任赔偿,否则,砸死人的责任只能由他自己承担。

两个女孩走好。痛心。

***还伤害无辜的人,确实让人觉得难受,不管是什么原因选择轻生,这都是特别懦弱无能的行为,偏偏还伤害到了无辜之人,这种人该恨还是该可怜,可是这件事情已经实实在在发生,两名无辜路人被砸死,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确实成了一个难题,因为这名跳楼***的男子也已经死亡,甚至于家属连遗体都不去收,真是让人难以理解。

12月24日傍晚八点左右,在重庆沙坪坝三峡广场一公寓楼上,一男子坠落,砸中两名路人,后三人抢救无效死亡,据报道,该跳楼男子系***,砸中路人为两名未成年少女,该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现在主要涉及到的就是被砸身亡的两名无辜少女赔偿事宜,可是这个赔偿怕是难上加难,因为这名男子已经死亡,可能有人会说应该让家人来承担,可是毕竟祸不及家人,这件事情的不幸发生并不是这名轻生男子的家人所造成,自然这个赔偿就无法让其家人来承担。

据说事发至今,该男子的尸体家人尚未认领,估计这种情况也是有原因的,要么这名男子家人害怕承担责任,要么这名男子和家人关系非常尴尬,以至于他的死亡家人都不想管。

总之,现在这件事情的发生,最无辜的两名女孩是最无辜可怜的,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现在确实不好去界定,希望这件事情能有一个合理的说法,让无辜死者能够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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